《貪歡報》原名《歡喜冤家》,為西湖漁隱主人所作,約成於明朝萬曆年間。全書二十四回,但每回各自獨立,收錄具風世意味的故事。
明代出現為數不少的豔情小說,內容多有男女交歡的描述。由「貪歡」二字,可知本書著重於情慾描摹。然作者以風流取代下流,掙脫禮教又不流於淫穢,雖以男女情慾為主體作為各篇故事的原點,但整體描寫著重於曲折離奇、出人意表的情節發展,內容俱富奇想,令人讀之不忍掩卷。
又由「報」字,點出了作者撰作此書的另一重點。《貪歡報》描寫誨淫之事所在多有,但在滿足讀者的遐想之餘,每則故事之結尾亦透過適當的報應勸懲,來達到規諷世人的目的。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老套的報應之說,作者仍力圖另闢蹊徑,即使今日讀之,亦不覺過於八股,是其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