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辱死者會被告?文傑被許議長遺孀告,政治人物為公開人物應可受公評。 國民黨反陳菊被提名監察院長,竟以不存在的理由,說陳菊貪污,但一點証據也沒提不出,如此浪費社會資源,難怪得不到社會支持。 港版國安法頒布,港人依然不畏懼中共政權,留在香港抗議,令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