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俍在桃園掃街催公投票,確實桃園人藍大於綠。金門同意核四遠大於不同意,可以把核廢料放金門嗎? 公投募款不用報帳,沒有捐錢限制,成洗錢最佳工具?如果中共用補助的名義補助台商,要求台商支持特定人士或立場,政府將完全無法限制?!難怪有人每兩年就搞一次公投,會不會核四公投每兩年就來一次?有人就大發利市? 公投法是否應該考慮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