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尋 我的知識庫
伊人旅ep15【法律聊天室】無痛退休,有辦法嗎?ft.陳豪杉律師

伊人旅ep15【法律聊天室】無痛退休,有辦法嗎?ft.陳豪杉律師

一人剛剛好

2022/06/16 | 00:38:13 | Firstory #society-culture




Play Episode



內容描述


#不定期小單元 #伊人旅法律聊天室 #陳豪杉律師來作陪 #中高齡夥伴一起繼續進化

上一集(ep14)聊到職場霸凌,
讓人不禁想到,雖然數量越來越少,
但仍然偶爾聽到的「優退」一事,
仔細想想,其實經常就是資遣,不一定是「退休」。
如果當事人選擇或曾經使用所謂的退休金「舊制」,
被資遣時,雇主應該先結清舊制的年資&使用舊的資遣費計算方式,
而選舊制的勞工本身如果年齡&年資符合勞基法規定可以退休,
退休金則也是舊的計算方式。
***重點:如果被資遣的勞工年資已達退休標準,
離開公司時要照退休金計算,不能按照資遣費計算。

民國94年「勞工退休金條例」上路,也就是退休金「新制」,
現在職場上的勞工大部分已使用這個制度,
退休金是個人帳戶制,跟著勞工跑,不必鎖定在同樣的公司裡,
不過資遣費計算方式跟舊制不同喔!

總結:
「舊制」:《勞動基準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新制」:《勞工退休金條例》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20

舊制-資遣費:勞基法第17條
新制-資遣費: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

資遣:勞基法第11條(要符合才能成立、生效)

舊制-退休金:勞基法第53~58條
新制-退休金: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26條(每一條都有關)

資遣費試算表:https://calc.mol.gov.tw/SeverancePay/

另外還有中高階主管有時會遇到公司要求簽署「競業禁止合約」,
這是勞雇雙方須和議的條件,不可單方強迫簽署,
且合約內容要符合勞基法第9-1條才能生效。

最後,中高齡可能面臨的年齡歧視,
請參考:《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俗稱 中高齡就業專法)第二章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90055

※陳豪杉律師事務所-陳豪杉律師: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201號4樓
電話:02-27062777
傳真:02-27062772

歡迎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0qqc24i000a0hwgay3d85de/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