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尋 我的知識庫
《楞嚴經》-37-楞嚴經第二卷5

《楞嚴經》-37-楞嚴經第二卷5

【信願庵】說法輯

2022/12/15 | 00:15:25 | Firstory #religion-spirituality




Play Episode



內容描述


《楞嚴經》
講述者:地湛法師

【內容摘要】
前面講到「見性不失」,繼續來講「顯見無還」。

本經原文:
阿難承佛悲救深誨,垂泣叉手,而白佛言:我雖承佛如是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而我悟佛,現說法音,現以緣心,允所瞻仰,徒獲此心,未敢認為本元心地。願佛哀愍,宣示圓音,拔我疑根,歸無上道。

佛告阿難: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非得法性。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標指,為明月故。豈唯亡指,亦復不識明之與暗。何以故?即以指體,為月明性,明暗二性,無所了故。汝亦如是。若以分別,我說法音,為汝心者,此心自應離分別音,有分別性;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暫止便去,終不常住,而掌亭人,都無所去,名為亭主。此亦如是:若真汝心,則無所去,云何離聲,無分別性?斯則豈唯聲分別心;分別我容,離諸色相,無分別性。如是乃至,分別都無,非色非空,拘舍離等,昧為冥諦,離諸法緣,無分別性。則汝心性,各有所還,云何為主?

如來告訴阿難:你們還只是以攀緣之心來聽我宣示佛法,那麼,我所說法對於你們,仍然只是緣物而已,你們並沒有獲得對於佛法真體的覺知。
我們聽佛的教法是為了悟得我們的自性本性,而不是將佛的教法當成真理。
告訴我們要破所緣之法。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