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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篇幅不夠長 就當個小番外
消遣聽一聽吧
說失去,似乎也不算。
那麼就說回歸平靜好了。
從那之後的每一天,我照舊追求夢想。
一樣忙得不可開交。
就是總覺得生活少了點什麼。
其實日子也就這麼過,該做的事一件也少不了。
差別在,
以前除了想成就自己之外,
還暗自下定決心,要備妥一切,直到未來能供他衣食無憂,讓他能放肆當一匹無拘野馬。
我就盼他哪一天,
妻離子散,眾叛親離。
我再嘲笑他的落魄,把他撿回來好生照顧。
我會給他最安全的小天地,拿我一生的拼搏,去換他餘生的快樂。
直到我看見他對另一個人堅定。
我才意識到,我惡毒如詛咒的小心思永遠都不會實現。
說不上失望,
只覺得,無論如何風光,都少了一個人分享。
話又說回來,
他們從小一起長大,幾十年的歡笑淚水與青春,
我又怎麼比得上。
他和我說,要等她回來。
哪裡還有我駐足的地方。
要怪就怪我遇見他。
誰不明白,世上任何事都可能有奇蹟,
唯獨感情沒有。
也不是要把自己講得多偉大。
我一個20幾歲的人,也沒有多大的本事。
就是太死心眼了。
敗就敗在他那一句:
「我覺得妳一定會成功。」
時間繼續走,
我明明深信,人都是會變的,
卻老是妄想什麼都不要改變。
在不知不覺中,連自己已經變了都沒有察覺。
發現時早已覆水難收,還高估自己能全身而退。
我原是一個明豔如火,活得驕傲張狂的人,
卻也落得心甘情願成為別人故事的第二女主角。
有人說,
你是得不到所以不甘心。
只不過忘不掉藍色轎車上,
那一首震耳欲聾的重金屬搖滾樂。
忘不掉那把殘破到不足以擋風遮雨的傘。
忘不掉他走在我身後抽的每一口電子菸。
忘不掉那間宣揚獨立與自由的書店。
忘不掉他的鬍渣跟雜亂的頭髮。
忘不掉他的神情與姿態。
忘不掉那一口豆漿。
我還寧可不甘心,
怎願讓區區一個過客,困我於方寸之間。
真奇怪。
明明都已經過了義無反顧的年紀,
也不是青春裡最難忘的一段美好歲月,
更不是懵懂初戀。
我還如此輕狂。
有時候會想,
寧可從未遇見他。
他的奇怪程度怕是再也無人能夠超越,
讓我的擇偶條件變得更畸形,
我都會懷疑,
該不會自己真的要孤獨終老了。
上哪去找另一個這麼神奇的人。
但又想,
若是重來,
他依然會成為我筆下所有詩與遠方。
以前我的作品老是被嫌匠氣很重。
只顧技巧毫無感情,
經過他這樣一攪和,
往後一筆一畫都有了靈魂。
隨他過去吧。
我只管,
走到山窮水盡,走到暮雪白頭。
反正一生還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