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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認識基督教信仰 第四週週三 犯罪的結果: 與人衝突
一、 在罪中失去有神形象的目的
透過這個形象跟神有關係,在罪中變成與神隔離。
透過這個形象建立的自我形象 ,在罪中心思意念變成自私慾望。
透過這個形象的向人彰顯神的榮耀 ,在罪中變成與人衝突。
二、 面對十誡,5-10跟人有關的,我們活在相反的裡面!
1. 當孝敬父母: 積極的尊榮父母與長輩
2. 不可殺人:尊重他人的生命,而非輕蔑他人。
3. 不可姦淫:尊重夫妻婚姻
4. 不可偷盜:誠實工作獲得收穫
5.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不用話語去傷害他人的名聲
6. 不可貪戀: 不去貪戀別人的所有,而能敬虔知足。
三、 誡命的總綱
太 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太 22: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太 22:39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太 22: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太 7:12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察覺
1. 在小組中你希望別人如何對待你? 你又如何對待人?
2. 你覺得你的主管怎樣? 當你做了主管,你會怎樣?
3. 你覺得你的另一半怎樣? 你覺得他覺得你怎樣?
#當人犯罪!
離開神,失去生命的源頭,沒有平安,沒有安全感!
活在自私中,內心的情慾,外在的行為
與人衝突,因為內心沒有安全感,混亂,無法客觀,活在自我裡面。
#因著耶穌的十架
可以回到神面前與神和好
在基督裡,知道自己是神的兒女
與人彼此相愛,彰顯神的榮耀
#默想
1. 為什麼當人犯罪,與神隔離,為自私所困,然後會與人衝突?
2. 你覺得這是你所經歷的嗎?這是現在世界的現況嗎?
3. 你可以如何打破這個咒詛?
#禱告
可 2:17 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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