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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基督教信仰 第三週週三 罪惡的事實與本性: 從十誡來看 2-3

認識基督教信仰 第三週週三 罪惡的事實與本性: 從十誡來看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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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4 | 00:09:44 | Firstory #religion-spirit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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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認識基督教信仰 第三週週三 罪惡的事實與本性: 從十誡來看 2-3

透過十誡,發現自己的罪,內心與行為都遠離神。

1. 除了我以外不可有別神
太 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太 22: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2.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 
第一誡論到我們崇拜的對象,神要求我們專一 
第二誡就是論到崇拜的方式 ,誠懇而屬靈的敬拜。 
約 4:24 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
我們可能沒有親手製造什麼可怕的偶像,但是在我們心靈中存在這什麼偶像呢?

如果沒有內心真誠的敬拜,外表的形式也都沒有用處。 
我們可能到教堂敬拜,但是內心有沒有真正的敬拜神 
我們可能背誦主禱文,但是有沒有真誠的禱告過 
我們可能讀過聖經,有沒有讓神藉著聖經對我們說話 
並照著他所說的去做。 

可 7:6 耶穌說:以賽亞指著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預言是不錯的。如經上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可 7:7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可 7:8 你們是離棄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

3.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 
神的名代表神的本性,聖經多次吩咐我們要尊敬神的名
主禱文說,願人都遵你的名為聖。 
但妄稱神的名不單指話語上的問題,而是包括思想和行為。
當基督徒所行與所信相違背,或言行不符的時候,那就是妄稱耶和華的名。
只稱神為主,而不順服他也是妄稱耶和華的名。
稱神為父而心中滿有憂慮和疑惑,也就是等於否認他的名。
妄稱神的名就是言行相違,這是假冒為善。

4. 恩典之路
律法定罪,叫我們知罪,知道自己無能來到神面前
恩典赦罪,在基督裡稱義,與神連結,有生命可以活出律法,這樣就成全律法。
約一 1: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約一 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默想
1. 神是不是你的源頭,根源,倚靠,中心? 

2. 什麼是你的偶像? 有沒有跟神建立真實的關係

3. 你有沒有妄稱耶和華的名? 你有沒有假冒為善? 說的跟做的不一樣,慣用一些屬靈用語,但內心與行為根本不一致?

#禱告
可 7:6 耶穌說:以賽亞指著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預言是不錯的。如經上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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