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y Episode
內容描述
企業為了提升競爭能力及經營綜效,經常透過公司合併的方式來達到目的。
公司合併可分為新設(創設)合併及吸收合併。新設(創設)合併係指參與合併公司全部消滅,並成立一家新公司概括承受消滅公司之全部權利義務。吸收合併係指參與合併之其中一家公司存續,由存續公司概括承受消滅公司之全部權利義務。
如果你喜歡這集節目,歡迎訂閱「財稅聽凱博」
如果有相關問題,歡迎聯繫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凱博官網|https://www.kspcpa.com
▸LINE|https://line.me/R/ti/p/%40ere2521c
▸FB|https://www.facebook.com/kspcpa.com.tw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