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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本集故事】---------------
佳珍跟偉銘結婚三十年。
佳珍年輕的時候從娘家帶了很多的資源給偉銘。
公司創立的時候,
佳珍背負著娘家罵名,
拿了家中50萬出來給偉銘開公司。
偉銘擔心佳珍在娘家不好做人,
於是立下了借據,
表示自己確實跟佳珍的父母借了五十萬。
隨著公司營運順利,
偉銘的事業愈做愈大,
最終形成了一個小有規模的企業。
人家說,
有錢的男人會亂搞,
不安分的偉銘開始出現了小三、小四甚至是小五。
憤怒的佳珍在罪證確鑿的情況下,
也對偉銘感到心灰意冷,
於是提出了離婚的要求。
然而,
龐大的事業體要如何分產卻出現了難題。
過去三十年來,
兩人並未為了當時的五十萬進行過任何得商量,
娘家也當作那是女兒的嫁妝,
而當年的父母也都已經離世。
然而名下的財產絕大多數都是偉銘的名下。
偉銘表示願意給佳珍當年的五十萬,
加上其他贍養費。
然而佳珍卻認為當年五十萬豈是今日可以比擬的,
並就在訴訟中要求更多公司的財產。
偉銘認為公司的經營跟佳珍無關,
因此不願意再拿出任何公司的財產給佳珍。
痛苦的佳珍心灰意冷幾度想自殺也得了憂鬱症。
兩人為了錢的事情又衍伸出了教唆傷人、恐嚇等等的案件。
---------【叔公的法律問題】---------------
1.關於錢的問題,是不是如果佳珍家裡人反對那50萬,是不是可以告偉銘侵佔?
2.如果說在罪證確鑿的情況下,可以在不離婚的情況下,提侵害配偶權求償錢財嗎?
3.法律上是不是沒有所謂嫁妝的概念?如果贈與就會有稅務相關問題?
4.贍養費這個部分,可以在沒離婚的情況下要求嗎?那這個金額是如何斷定的?
5.故事中佳珍表示過去的五十萬與現在的五十萬並不等值,那在法律上會如何來判定衡量現在的價值?
6.精神賠償的部分?這個部分通常如何認定?如果像故事中佳珍因為偉銘的行為而產生很多情緒問題,這算是精神損失嗎?
---------【叔公的心理問題】----------------
1.有錢的男人會亂搞,心理學的視角怎麼看待這句話?
2.心理學的觀點裡是贊同一夫一妻制的嗎?
3.心理學如何看待關係裡因為無法溝通而採取法律行為的部分?
4.金錢涉入關係,心理學會如何看待這件事?
---------【關係小提醒】----------------
如果聽眾朋友對於我們的故事有其他的提問,
歡迎在留言區留言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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