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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瓅少年遊】古今書房 EP16__史記、〈酷吏列傳〉Ⅱ|李智平

【元瓅少年遊】古今書房 EP16__史記、〈酷吏列傳〉Ⅱ|李智平

元瓅少年遊

2022/04/18 | 00:36:48 | SoundOn #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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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各位收聽古今書房podcast的朋友們好,我是李智平,本周將承接上周,我們繼續聊聊〈酷吏列傳〉當中的那些人與那些事。
先回顧上周我們談了〈酷吏列傳〉中的三個酷吏,分別是「郅都」、「寧成」、「周陽由」;然後也思考了《漢書‧東方朔傳》所言:「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這段話落實在現實生活中的意義。而在傳統中華文化中,我們對於何謂「大公無私」體現出無限的嚮往,對為官之道講究要不徇私情、大公無私,要廉潔自持,如同〈包公傳〉當中的包青天,就展現出很典型的清官形象。儘管歷史上的包拯確實是以此鐵面無私形象為後人所熟知,但透過歷朝個代小說、戲劇不斷的演繹,也不免讓此一清官的形象趨於完美,並成為後世為官之道的典範。
然而,這種「為官的道德典範」往往是一個永無止盡的追尋目標,我們只能期待這個社會能有接近典範的一天,但非必然能抵達此一境界。因為當我們進一步思考「何謂正義」時,除了站在道德原則角度才會有絕對的正義;生活中,每個人所站的立場、角度各異,對正義就會有不同的解讀。再以此反觀何謂「大公無私」這句話,怕是每個人對於「什麼是公、私」也會賦予不同的定義與詮釋,未必一致。最怕的,莫過於「假公濟私」,強以公家之名而濟個人或某群體之私,打著公家名義黨同而伐異,而〈酷吏列傳〉中的酷吏往往呈現出此一面貌,不僅假公濟私,更嚴峻的還以法殺人。因此,這裡可以讓我們思考一個問題,究竟什麼是人治?什麼是法治?二者有何異同?在此先賣個關子,先走進今日選出的幾位酷吏,「趙禹、張湯」、「杜周」等人的故事,再來討論。
一、趙禹、張湯
(一) 趙禹是在寧成、周陽由之後的酷吏,他的事蹟不多,但對於之後要出場的張湯,他的出現各外重要,他串起了張湯為官的起落,故我們將從趙禹說起。此外,張湯的事蹟頗多,在整個〈酷吏列傳〉中,張湯所佔篇幅比例最高,而我將略為摘要其中菁華來敘說。
(二) 趙禹,曾經在平定七國之亂的周亞夫家中當「丞相史」,大家都稱讚他十分清廉;但周亞夫卻不欣賞他,周亞夫曾這樣說的:「趙禹這人通曉法律,處理事情很利落,但他用法條執法太過森嚴,所以不能讓他職掌相府。」
(三) 後來,趙禹走出丞相府,逐步從一個小官,慢慢做到御史、太中大夫的官職,漢武帝十分賞識他,讓他與張湯一同議定法律,他們兩人議定法律,則務以嚴苛為要,譬如:「見知」之罪,這就是指若某官吏犯罪,其他人知情不報者連帶有罪,以此讓官員們彼此相互監控。而漢武帝之時,用法愈來愈嚴苛,也就是從趙禹、張湯開始的。而他們兩人也是好同事,而張湯更以兄長之禮對待趙禹。
(四) 接著,再看看張湯。張湯小時候就展現出他擅於治獄的能力。某次,家中的肉被老鼠叼走了,張湯的父親氣小張湯沒有好好看管,就狠狠揍了他一頓。小張湯被處罰完後,便氣呼呼去挖老鼠洞要找出真兇,結果,果然發現那隻老鼠還有剩下來的肉。他就煞有其事的捉住老鼠、證物(餘肉),開始寫口供、審問、判處老鼠的罪刑,最後殺了這隻老鼠。張湯的父親看兒子的行為宛如一個精明老練的老官吏,就教他學習治獄訟之事,等張湯長大後,也依循父親的步履,成為一位執法的官員。
(五) 張湯早年曾曾分別為周陽侯、武安侯的手下辦事,後來在武安侯手下時,因為當時協助治理陳皇后的巫蠱之罪而有功,就被漢武帝提拔,與趙禹共同制訂法律。
(六) 但張湯與趙禹的個性頗不相同,司馬遷形容趙禹是「禹為人廉倨。為吏以來,舍毋食客。公卿相造請禹,禹終不報謝,務在絕知友賓客之請,孤立行一意而已。見文法輒取,亦不覆案,求官屬陰罪。」這意思是說趙禹為人很清廉但也倨傲。他做官以來,從不養門下客;其他公卿官吏拜訪他時,他也不會回訪,務必要斷絕這些私下人情請託的關係,只想按照自己的心意來辦事。但凡有人犯罪,只要罪責與法律條文相應,就馬上治罪,也不複查,而且專門讓他的下屬去挖掘其他官吏不為人知的罪。
(七) 至於張湯呢?他與趙禹就不同了,司馬遷說他是「湯為人多詐,舞智以御人。始為小吏,乾沒,與長安富賈田甲、魚翁叔之屬交私。及列九卿,收接天下名士大夫,己心內雖不合,然陽浮慕之。」這是說張湯為人很狡詐,喜歡耍弄小聰明來控制別人。在他當小官的時候,就已經與當時長安的富商們頗有往來與私交。等他為列九卿為大官時,他就開始結交當時有名的士大夫,縱使自己對他們的行為經常不以為然,但表面上,張湯絕對會表現出很敬仰的樣子。
(八) 此外,張湯對於如何應對皇帝與下屬,也很有一套方法。譬如說:當他要向皇帝請示疑難的案件時,他就會預先幫皇帝敘明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一旦皇帝傾向如何處理,他就馬上把皇帝的意見寫下來,趕緊交辦處理,以彰顯皇帝聖明之處。相對的,一旦他上奏的事情被皇帝譴責了,他則是馬上謝罪認錯,並一再推崇皇帝的意見,甚至會說:「我下面的人的意見跟皇上您是一樣的,如同您責備我一樣,但我就是沒有聽他們的意見,我竟是如此愚蠢。」如此一來,即便張湯被譴責,但最後也是不了了之。此外,若他上奏某事,皇帝稱讚他了,他就馬上說:「這件事我本不想這麼處理,但幸好我下面的人提醒我該這麼做,而與您的想法不謀而合。」至此可知,張湯這人真的很懂得御上治下之術,無論是皇帝,或是身為他的下屬,他都有辦法運用一些話術,把這些人治理得服服貼貼。所以,司馬遷說他是「其欲薦之吏,揚人之善,蔽人之過如此。」這可未見得是件好事!前提在於是他想提拔的人,才會這麼做,這是否又是黨同伐異呢?
(九) 所以,張湯是有心機的,而且還頗為深沉。故司馬遷說他:「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監史深禍者;即上意所欲釋,與監史輕平者。所治即豪,必舞文巧詆;即下戶羸弱,時口言,雖文致法,上財察。於是往往釋湯所言。」也就是說,只要是皇帝想要加罪的,他就會讓嚴酷的官吏去定罪;若是皇帝想要輕放的,張湯就會讓執法寬緩的官吏來處理。若是面對強豪之人,就必定會羅織罪名加以詆毀,但對於貧窮弱者犯罪,他就出張嘴幫忙辯解,然後讓皇帝自己去裁奪,通常皇帝都會聽張湯的話,就輕放了這些貧困弱者。不僅如此,司馬遷還說到:「湯至於大吏,內行修也。通賓客飲食。於故人子弟為吏及貧昆弟,調護之尤厚。其造請諸公,不避寒暑。是以湯雖文深意忌不專平,然得此聲譽。」這是說張湯當到大官以後,他對自己要求很嚴謹,自己的飲食與其門下客沒有什麼不同;然後對於自己的朋友子弟、官吏、貧困的親戚,他都會妥善照顧;至於對於其他王公貴族,他更是不避寒暑,都會親自拜訪。所以,張湯雖然執法嚴格,也不盡然公平,但卻能透過這些手段博得好的聲名。由此也可見張湯機巧之處,他很懂得人性與謀算,他以皇帝的旨意、想法為依歸,然後多方討好,無論是親人朋友、王公貴族、同僚、下屬、平民百姓等,他都能做出一表面工夫,博取好聲名,讓大家無從批評。
(十) 但張湯真正的樣貌,卻在以下這三件事中,展露無遺。
1. 「告缗令」事件:這件事情是因為漢武帝大伐匈奴,又連年水旱災,導致民不聊生。後來,張湯就根據漢武帝的意思,除了重新製作錢幣,同時也收回鹽鐵的開挖權,並藉機打壓這些富商大賈,於是訂定「告缗令」。也就是獎勵告發申報不實的人,然後想方設法運用法條來制這些富商大賈或豪強之徒的罪。但實際上,這個政策並沒有獲得太多效益,反而造成官吏從中侵吞公款,獲利取財,魚肉民眾。這次,真的是從公卿到百姓,都指責張湯政策的錯誤。
2. 「治殺李文」事件:張湯與下屬李文一直有嫌隙,李文在張湯手下當御史中丞,便就想方設法要從張湯所寫的文書中找出問題,想以此告發張湯,讓皇帝治張湯的罪。後來,張湯手下他所喜愛的官吏魯謁居得知此事,魯謁居就寫黑函誣告李文,而此事正好又由張湯來處理,張湯就毫不客氣,直接就安了個罪名把李文殺了。等後來漢武帝問及到底是誰揭發李文的事,張湯就故作不知,敷衍的回應,推說是李文以前的朋友或同事恨他所導致的吧!
後來,魯謁居生病了,張湯不但親自問候,還幫他按摩腳。偏偏此時的趙王因為某些案件經常被張湯打壓,趙王就反咬張湯與魯謁居兩人的關係,說:「魯謁居不過是個小官,但張湯親自問疾,怕是兩人想狼狽為奸,密謀哪些壞事。」結果,魯謁居被囚禁,後病死在獄中,連帶他的弟弟也牽連被關進「導官署」。後來,張湯因某事去「導官署」,他見到了魯謁居的弟弟,他想救他出獄,但又不能表現出兩人熟識的樣子,便只能先裝作不認識對方。但孰料魯謁居的弟弟不知張湯的心意,還以為他過河拆橋,竟告發了當初張湯與哥哥魯謁居寫黑函告發李文之事。
漢武帝震怒,就讓另一個酷吏「減宣」去調查,但事情還沒告一段落,竟又發生另一起事件……
3. 「丞相莊青翟事件」:在此同時,發生另一件事,就是漢文帝墳墓中的錢被盜墓賊給盜了。當時的丞相莊青翟就跟張湯約好,兩人一起向皇帝謝罪。孰料,到了皇帝跟前,張湯心想:「巡查皇帝陵園本來就是丞相的責任之一,明明是你沒有管好,與我何干?」結果,他出賣了莊青翟,不與他一同認錯。
後來,皇帝竟交辦張湯來審理此案,張湯就想用「見知」罪來陷害莊青翟,也就是你明明知道有人盜墓,卻知情不報,來治他的罪。
此事被莊青翟門下的三個小官朱買臣、莊助、王朝等得知後,氣憤異常,因為這三人本來就與張湯有嫌隙。原來,這三人原本職位都高於張湯,後來因某些理由丟官後才不得不進入丞相府工作,協助丞相處理行政工作。而張湯曾數次代理丞相權責,與這幾個人都打過交道,他深知這三人很丞相受寵,官架子大,所以他經常藉機打壓、修理他們。
於是,這三人在知道莊青翟被張湯出賣後,就要舉報張湯一些不為人知的事情。他們說:每次張湯只要向朝廷奏請一些關於經濟利益之事,田信這個人好像就能預知,在一買一賣之間,便賺進大把錢財。而且據傳他賺了錢,就跟張湯平分。
漢武帝得知此事後,就責問張湯,但張湯認為是誣陷,拒不認罪。在此同時,又有減宣向武帝回報了張湯和魯謁居誣陷李文至死的案件。二罪併發,漢武帝就不能不對張湯這個人起疑心了。
漢武帝連派八批使者去責問張湯,但張湯拒不認錯。後來,漢武帝派用法嚴酷的趙禹處理此事。趙禹便跟張湯說:「唉!你也太不知分寸了。想當初被你誅殺的有多少人,今天人家舉報你都是準備好證據的。皇帝是不想忍心讓你下獄,所以才讓我來,希望你能自我了斷,你又何必還想要對簿公堂,自陳清白呢?」最後,張湯只好寫下絕筆信謝罪,但文末仍一口咬定是被朱買臣等三人陷害了,旋及自殺。
等張湯死後,清算他的家產加起來還不到五百金,而且通通都是皇帝所賞賜的,根本不像是朱買臣等人所說,他受田信賄賂而家財萬貫。最後,漢武帝誅殺了這信口雌黃的三人,丞相莊青翟也自殺謝罪了。
二、杜周
(一) 杜周是〈酷吏列傳〉 中最後一位酷吏,他與前面幾個酷吏多有行政上從屬長官的與下屬間的關係,譬如:義縱、張湯等人。張湯尤其讚美杜周,說他非常盡職;後來杜周調任御史這個官職,他調查邊疆受到匈奴攻擊,地方長官因守邊疆不力而使人員、財務有所損失等事,竟因此殺了很多人。但他回報此事時,正好迎合了漢武帝的想法,就受到重用。而杜周與減宣這兩位酷吏,輪流擔任御史中丞達十餘年。
(二) 司馬遷曾形容杜周的個性是「然重遲,外寬內深刺骨」,意思是說他不太機靈,表面上看起來寬和,但骨子裡卻是非常陰狠的。而他治獄訟的態度,竟是:「上欲所擠者,因而陷之;上欲所釋者,久繫待問而微見其冤狀。」這是說,只要皇帝想要排擠的人,他就會想方設法陷害對方;至於皇帝想要釋放的人,杜周就會將此人先關著,然後無論此人是否有罪,杜周會故意表現出此人是被他人冤枉而被治罪,然後讓皇帝來赦免此人。這麼做,既能迎合皇帝的意圖,又周全了皇帝的顏面,杜周非常懂得如何討好上級。
(三) 曾經有人責備他說:「你幫皇帝決斷獄訟理應公平,但你卻不依循法律,而是一心一意想討好皇帝,這是身為治獄者應該有的作為嗎?」但杜周竟辯稱道:「這法律怎樣被訂定的,不就是前面的皇帝所訂者為『法律』,而後來皇帝解釋法律者稱為『命令』,那我當然是要依循以後來皇帝的命令,為什麼要守著先前皇帝時所訂的法律呢?」杜周此番辯解,意思就是我才不管什麼法律法條,但凡現今皇帝的命令就是法律,而我就按著現今皇帝想法去辦事,其他一概不管。
(四) 後來,杜周擔任廷尉的官,他嚴格治理皇帝交辦的案件,案件愈來愈多。無論官的大小,接連不斷的被他懲治,每年大官被懲治者不下百人,那就更遑論其他官吏被懲治者,一年有高達上千件案件。有些大案牽連的人數多達數百人,少的也有數十人;又有的遠從千里之外,或近至百里,通通都要押解到京城受審。一等到審判時,杜周手下的法官,就會逼著被告依據告發內容來認罪,如果不服,那就用刑。所以當時很多人一聽到要被逮捕,馬上就跑掉了。當時被關的人,加起來竟達十多萬人,杜周治事嚴酷可見一斑。
(五) 後來杜周擔任執金吾(原本的中丞),以掌管首都治安,他接連為漢武帝懲治了太過得意忘形、橫行霸道的掌管經濟的桑弘羊;又處罰了衛子夫皇后的兄弟外戚們。漢武帝認為他盡忠職守,而毫無私心,就升他為御史大夫。
(六) 想當初,杜周剛出茅廬,當廷史小官時,全身上下財產只有一匹馬,連馬鞍馬具都不全;但如今他卻累積家財萬貫,子孫也都紛紛當了高官。對比張湯死後,家產林林總總加起來只有五百金,杜周就沒那麼清廉了。
三、結語
(一) 〈酷吏列傳〉的故事到此要告一段落了,聽眾朋友們聽了是覺得毛骨悚然,還是意猶未盡呢?在這篇列傳中,司馬遷展現極為高超的敘事技巧,他巧妙的串聯起酷吏與酷吏之間的關係,而不僅是分散書寫一個個酷吏的故事。因此,有些時候讀到某酷吏讀到一半,故事就中止了;但在其他酷吏的傳中,又會發現他的身影,這就代表他們兩個,甚至多個酷吏之間的關係,有的是同僚,有的是上下屬,也有的是死對頭。司馬遷也藉此清楚展現出這群酷吏彼此之間黨同而伐異的關係。
(二) 再者,當我們回顧方才提出的「人治」與「法治」時,有些時候會被誤解成「人治」就是沒有法律,按照個人意見來治國;「法治」才是完全依靠法律治國,這樣的解讀是有問題的。其實,人治的社會與國家也有法律,只是究竟是依法辦事,或是依人辦事。我們所提到的酷吏多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在法律之前,他們更會探得主上的意志與想法,然後以此干擾法律,而這就是人治。所以,清朝吳見思的《史記論文》說到:「此傳以『上以為能』、『上以為盡力』等句為骨,蓋酷吏深結主知,方能行其威武,是史公著眼處。」此外,清人姚祖恩的《史記菁華錄》也說到「武帝之用酷吏也,皆以為能而任之;而酷吏又實有公廉強幹之才,當武帝開邊擴利之際,用之亦往往有成效,故借亡秦吏治武健嚴酷之風,兩贊其『勝任愉快』,此明是刺譏武帝本旨。」所以可知,在司馬遷眼中,漢武帝與酷吏不過是兩相利用,酷吏迎合上意,以嚴刑峻法整頓社會治安;而漢武帝大刀闊斧改革之際,又正好需要這些人的幫忙。所以,本列傳中一再提及「上以為能」、「上以為盡力」、「勝任愉快」,都是兩相互用互惠的結果,而這就是「人治」。而「人治」並非不可行,前提是此「人」必須以德服人,還要深謀遠慮,處處為百姓著想,而非以個人意志,或刻薄寡恩,苛刻、奴役他人來治理國家或天下。
(三) 最後,司馬遷為酷吏做了個總評,他說:「其廉者足以為儀表,其污者足以為戒,方略教導,禁姦止邪,一切亦皆彬彬質有其文武焉。」這是說有的酷吏尚能廉潔,如郅都、張湯,仍可作為民眾表率;但酷吏們不好的地方,如貪贓枉法者,就足以讓後人自我警惕了。但總的來看,這些人大底還算得上稱職,能禁止奸邪之事的發生。這是司馬遷的總結。
(四) 最後,我們亦可反思當傳統社會過渡到現代社會,是否真正有從人治走向法治了呢?當嚴刑竣法成為約束行為的手段時,是否就能夠讓社會安寧呢?我想,這問題的答案就留給諸位來思考。
好的,以上是今天的〈酷吏列傳〉。
四、每周一書
接下來,是本周的每周一書。希望藉由閱讀的力量,抒發情感,同時也增長我們的知識與開拓視野。今天我要介紹兩本書,是由時報文化出版社於2004年10月出版章詒和的《往事並不如煙》;以及於2022年2月出版的《往事並不如煙續篇》。
首先,我們先來認識章詒和這位作家。章詒和,前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員,中國民主同盟,簡稱「民盟」的黨員。而他的父親章伯鈞則曾是民盟副主席,也擔任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交通部長等職。
章詒和透過細膩的筆觸,寫下了在文革時期的所見所聞,包括她的父親如何被朋友出賣等等。而章詒和也在這段期間看盡了人性善惡,人情冷暖,與世道的險惡與滄桑。
沒有人是天生的壞人,但在外力脅迫,不得不違背道德而求生存時,有的為理想而犧牲,有人不擇手段踩著別人也要活下來,也有的在最困難的時候還願意伸出手來幫助更需要的人。一個個的故事,串起了人性與社會、政治網路的複雜糾葛,讀之令人唏噓,但也能從中學看到人性的諸多面貌,作為我們人生的警醒。
好了,今天的內容結束了,我們下周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