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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小明是一位健身教練,最近跑完業務回家/健身房被撞了,現在該怎麼辦呢?
案件事實
小明第一個月表現很棒,整個月工作了250個小時,領了2萬元業績獎金,但好景不長做到第二個月時,有天在外跑完業務返家出車禍,主管叫他在家休息,請了一個星期病假養傷,第三個月月初主管說他上個月請一個星期病假所以要扣一星期的錢,小明跟主管發生爭執,主管就說他試用期沒過把他開除了,開除後他才發現主管沒幫他保勞保勞退,去勞動局,健身方人員說小明是承攬課程的教練,不是公司員工。
法律爭點(結論37:25)
加班費要怎麼算?
發生職災怎麼辦?
可以跟員工訂定期契約嗎?
被資遣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