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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四) 蒙召去行動
路加福音廿四35-48
聆聽聖言
那時候,厄瑪烏二位門徒回到耶路撒冷,就把在路上的事,及
在分餅時,他們怎樣認出了耶穌,述說了一遍。他們正談論這
些事的時候,耶穌立在他們中間,向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眾人害怕起來,想是見了鬼神。耶穌向他們說:「你們為
什麼恐懼?為什麼心裏起了疑惑?你們看看我的手,我的腳,
分明是我自己。你們摸摸我,應該知道:鬼神是沒有肉軀和骨
頭的,如同你們看我,卻是有的。」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伸
給他們看。他們由於歡喜,還是不敢信,只是驚訝;耶穌向他
們說:「你們這裏有什麼吃的沒有?」他們便給了祂一片烤魚
。祂就接過來,當他們面前吃了。耶穌對他們說:「我以前還
同你們在一起的時候,就對你們說過這話:諸凡《梅瑟法律
》、《先知》並《聖詠》上指著我所記載的話,都必須應驗
。」耶穌遂開啟他們的明悟,叫他們理解經書;又向他們說
:「經上曾這樣記載:默西亞必須受苦,第三天要從死者中復
活;並且必須從耶路撒冷開始,因祂的名向萬邦宣講悔改,以
得罪之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
釋經小幫手
一個已經死去的人卻再次出現在你眼前,你會有什麼反應呢? 或許很多人和門徒們一樣,心裏充滿害怕,想是見了鬼神,畢 竟死人復活實在是超出我們理智所能理解的範圍。再來,門徒 們可能也擔憂復活的耶穌到底會對他們說什麽?畢竟他們在耶 穌被抓去那一晚全都抛棄了祂。然而,耶穌只是把自己釘痕的 手脚給他們看,讓他們觸摸;明顯的傷疤道出耶穌因爲愛他們 所付出的代價、所受的苦。面對門徒,耶穌只想給他們平安的 訊息,並不是指責。這時耶穌對門徒們說: 「凡《梅瑟法律 》、《先知》並《聖詠》上指著我所記載的話,都必須應驗 。」耶穌的話喚起了門徒們對祂的記憶,他們憶起跟隨耶穌的 日子:看見祂與人們生活在一起、祂的行動撫慰人心、祂的宣 講使人得到勇氣、力量和熱誠。如今透過耶穌的指點,他們也 逐漸理解經書上的記載與耶穌言行的一致性,逐漸能以信仰的 角度看待並接納眼前的事實—愛他們的耶穌真的復活了!祂不 僅僅是經書上的天主,而是生活的天主。的確,唯有愛才能讓 我們有一顆慧心,使我們憑藉智慧去理解天主。門徒的生命被 轉化是他們蒙召的開始,今天耶穌派遣他們「因祂的名向萬邦 宣講悔改,以得罪之赦」,而身爲基督徒的我們也要向門徒一 樣被派遣到萬邦去傳遞、見證耶穌的愛,讓許許多多的人心被 耶穌的愛碰觸及轉化。
品嚐聖言
「願你們平安。」讓耶穌的話消除人心 中的恐惶與疑慮。
活出聖言
有意識的行善,因爲每一個無私的愛的 行動,都是在為耶穌做見證。
全心祈禱
耶穌,求祢打開我的心,讓祢的愛來轉 變我,做一個有愛、有智慧的人。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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