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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10.22(五)內在的鬥爭
路十二54-59
聆聽聖言
弟兄們:我知道,善不在我內,即不在我的肉性內,因為我有心行善,但實際上卻不能行善。因此,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行;而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卻去作。但我所不願意的,我若去作,那麼已不是我作那事,而是在我內的罪惡。所以我發現這條規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總有邪惡依附著我。因為照我的內心,我是喜悅天主的法律;可是,我發覺在我的肢體內,另有一條法律,與我理智所贊同的法律交戰,並把我擄去,叫我隸屬於那在我肢體內的罪惡的法律。我這個人真不幸呀!誰能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肉身呢?感謝天主,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樣看來,我這人是以理智去服從天主的法律,而以肉性去服從罪惡的法律。
釋經小幫手
如果我們從不祈禱,我們會順著自己的感覺做事:我覺得這人在欺負我,我就罵回去;我覺得自己喜歡這衣服,我就下手去買;我肚子餓,我就吃,而且要吃得很好。我們跟著自己的理智、安排和計劃做事,而不去關心天主的想法,也很少會去聆聽我們良心的微小聲音,叫我們要自制、要憐憫他人等等。然而,如果我們渴望過一個基督徒的生活,那麼我們就會嘗試透過祈禱、透過聆聽他人,來尋找天主的旨意。但是,往往我們因為心裡急躁,聽不到也聽不進去,而且很多時候,我們過於執著自己的想法,所以即便我們去做大避靜,也分辨不出該走的道路。問題是什麼呢?聖保祿用自己的親身體驗告訴我們:在他內有兩種法律,一個是天主的法律,另一個是肉體的法律。基督徒透過教會的教義逐漸了解天主的法律,教導他要行善棄惡,教導他如何活出真福八端的幸福。其實,在人的良心裡,他也聽到天主的法律,只要他願意順從,他就看得到光明。然而,人一生出來就被各種肉慾和執著糾纏著。當我們開始意識到這兩者在我們內的鬥爭,那恭喜我們,我們開始成為一個祈禱的人,開始學會聆聽天主,而不只是順著肉慾的傾向去生活。我們這一生就是在這兩者之間做選擇,但願我們學習分辨,學習在多種選項中,選出對自己的靈魂和他人的救恩最有利的選擇。
品嚐聖言
「誰能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肉身呢?感謝天主,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活出聖言
今天認真看待你做的每一個選擇,它能影響你的一生,成就你的永生。
全心祈禱
主,感謝祢給我這些內心的掙扎,給我選擇的機會。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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