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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日)更崇高的價值
瑪竇福音五17-37
聆聽聖言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們說,「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
你們一向聽說過:『不可姦淫!』我卻對你們說: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她的,他已在心裏姦淫了她。
你們又一向聽過對古人說:『不可發虛誓!要向上主償還你的誓願!』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總不可發誓:你們的話該當是: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其他多餘的,便是出於邪惡。」
釋經小幫手
「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然而,天主的正義是什麽呢?是符合一條一條的法律嗎?還是更深的去活出人與人、人與天主間應有的關係?今天耶穌教導我們怎麽超越只限於法律的義德,活出天主的正義。「不可殺人」,今天或許能詮釋為「不因為生氣而記恨」。看到親人不合你的心意做事,你就會氣到不願意寬恕他嗎?這樣的行為因為缺乏愛,就等於缺乏正義,也因此,等於在心裡「殺」了那個人,不給他第二次機會。儘管去懲罰對方能得到短暫的安慰,但卻丟失了含有愛德的正義,其實自己心裡也會很痛苦。人的心非常狡猾,所以要謹慎「不可姦淫」。廣義了解「姦淫」,就是不可為了滿足自己而利用他人。但,幾時我們為了發洩自己的不愉快,拿親人、孩子做出氣筒,傷害他們,這豈不是也在利用他們嗎?要實踐義德,需要我們學會掌控自己,不隨心所欲放蕩自己的情緒。我們應該學會把心中的一切帶到天主那裡去,因為只有祂能真正地安慰我們。最後,耶穌說:「不可發誓」,意思是,不用刻意維護自己的清白;被誤會時,要適當說明,但若是對方不願意相信,那就求主賜與力量放下重擔,交託給主。天主會在最適當的時候,讓真理顯示出來。
品嚐聖言
耶穌叫我們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發虛誓,就是要維護人的尊嚴。
活出聖言
過於堅持自己的正義時,嘗試從天主和他人的角度去體會更大的正義。
全心祈禱
天主,感謝祢邀請我超越世俗的價值,去發掘祢更崇高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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