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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日) 復活的愛
路加福音廿27-38
聆聽聖言
那時候,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中,有幾個前來問耶穌說:「師
傅,梅瑟給我們寫道:如果一個人的哥哥死了,撇下妻子而沒
有子嗣,他的弟弟就應娶他的妻子,給他哥哥立嗣。曾有兄弟
七人,第一個娶了妻子,沒有子嗣就死了。第二個,及第三個
都娶過她為妻。七個人都是如此:沒有留下子嗣就死了。末後
,連那婦人也死了。那麼,在復活的時候,這婦人是他們那一
個的妻子?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為妻。」
耶穌對他們說:「今世之子也娶也嫁;但那堪得來世,及堪當
由死者中復活的人,他們也不娶,也不嫁;甚至他們也不能再
死,因為他們相似天使,他們既是復活之子,也就是天主之子
。
至論死者復活,梅瑟已在《荊棘篇》中指明了:衪稱上主為亞
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及雅各伯的天主。衪不是死人的,
而是活人的天主:所有的人為衪都是生活的。」
釋經小幫手
今天我們可以以這樣的方式整理撒杜塞人的問題:「如果婦人
曾經是兄弟七人的妻子,復活後,她到底是屬於誰?誰有權利
『擁有』她?」你可曾想過自己是屬於誰的?或你身邊的人,
誰可稱得上是屬於你的呢?也許,小時候我們會覺得自己屬於
父母、結了婚就屬於太太或先生、在哪裡上班就屬於哪家公司
?我們的答案就反映出我們和誰關係最親密,最親近。然而,
越是親密的人,我們難免會越想從彼此身上得到所需要的愛及
各方面的支持,有時還會因爲對方無法滿足我們這些期待而感
到不安、妒忌,甚至更强烈地想去控制、去「擁有」對方。然
而,耶穌卻說:「今世之子也娶也嫁; 但那堪得來世,及堪
當由死者中復活的人,他們也不娶,也不嫁...他們既是復活之
子,也就是天主之子。」祂表明我們不能用一般的邏輯來限定
復活後人與人間的關係。在復活的生命中,我們將體會到每個
人最基本的身份是天主之子女,是屬於天主的。天主不變且無
限的愛是我們每個人需要的保障。當天主的愛填滿我們,當我
們相信天主的愛也在填滿我們所愛的人,而我們在天主的愛中
是彼此連接,我們就漸漸可以放下擁有或霸佔他人的衝動,學
用一種更慷慨的愛去愛身邊的人,也相信在復活的日子,這些
真心的愛必能在天主内得到滿全。
品嚐聖言
由死者中復活的人,既是復活之子,也 就是天主之子。
活出聖言
與其忙著想控制或佔有別人的愛,不如 學習天主慷慨且不計較的愛。
全心祈禱
天主,請你教導我如何在生活中,朝向 你復活、永恆的愛努力。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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