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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五)因為愛
馬爾谷福音十二28-34
聆聽聖言
有一個經師上前來,問耶穌說:「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
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
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
那經師對耶穌說:「不錯,師傅說得實在對:祂是唯一的,除祂以外,再沒有別的:應以全心、全意、全力愛祂,並愛近人如自己,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
耶穌見他回答得明智,便對他說:「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
從此,沒有人敢再問他。
釋經小幫手
「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這是耶穌心目中最大的誡命。面對這條誡命,你心裡有什麽感受呢?有些人會感到壓力,覺得愛天主就不能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要全部奉獻給天主。還有人會感到矛盾和衝突,因爲他們在教會裡積極付出,卻被家人或近人批評自己不關心他們。愛天主、愛近人、愛自己三樣愛怎能並存、平衡呢?原來,我們要記得一個重點,天主賜給我們誡命,絕不是爲了為難我們,而是要給我們豐富的生命。因此這誡命中,必有通往生命的秘訣。就讓耶穌幫我們解開誡命中的秘訣吧!我想,耶穌在第一條誡命要强調的是愛的重要!愛的力量是偉大的,它能讓人有力量無條件的為所愛的人背負風險、犧牲奉獻。若我們心中有愛,我們也會為所愛的人放下身段,做出一切的改變。如果你這一生曾經很愛很愛一個人,你就能理解愛的力量。同樣,如果我們和天主因爲有花時間培養感情,彼此認識而產生深刻的愛,自然而然地,天主在乎的事情便成爲我們在乎的事情,而天主在乎的無非是祂兒女們的幸福!我們對天主的愛會讓我們願意聆聽、順服祂的旨意,去愛那些祂要我們愛的人,去做我們最應該做的事情,而不是按我們自己的見解和方式去生活。這樣,我們所有愛的潛能和責任,便會因爲愛天主而獲得整合。
品嚐聖言
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
活出聖言
試反省,你愛天主和愛人的方式,是天主喜愛或要求的嗎?它是否帶來生命?
全心祈禱
天主,請原諒我有時候以愛的名義做出自私的決定。求祢教我愛得更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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