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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二○二一年冬季訓練『撒母耳記結晶讀經』
第六篇 生活應用
(參讀「職事文摘第六卷第五期」p.40~48,p.84~92,p.128~136)
從撒上十六章開始,我們看見大衛顧到神的居所並從中學習生命的功課,也看到大衛犯錯後神對他的審判,以及其悔改後神對他的憐憫。藉著聖經中記載大衛的歷史,我們如何引以為戒?又如何成為合乎神心的人?
首先,我們須認識自己,看見自己這個人原是不適合服事主的,乃是需要成為學習十字架功課的人,經歷神的拆毀。在看神的拆毀前,我們需弄清四個原則:
一、 神救贖的工作需要人與祂配合:好比我們想長期住進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我們會對其進行調整。若我們願意讓主住進我們裏面,我們也需要與主配合,而原有的、天然的,乃至不符合神心意的東西就需要被拆毀。
二、 屬靈的事須經歷死與復活:因著死,我們才能復活,因此我們需要經過拆毀。
三、 沒有被拆毀的人不能信託:沒被神拆毀的人,無論是長老、同工,或任何職分的人,皆是不可靠的。
四、 沒有被拆毀的人不能遵行神的旨意:沒有被拆毀的人無法照著神的旨意而行。
因此,無論我們多麼謹慎,主都會容許我們失敗,好暴露我們,進一步讓我們學習謙卑。至終讓我們領悟,一切的事奉都該是神發起的。出於神的,即使遇到為難,我們仍會向主獻上敬拜,繼續往前。出於神的,人不會著急與爭執。責任與榮耀不是歸給我們,乃是歸給祂—我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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