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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門品述記(十三)
經文:設復有人,若有罪,若無罪,杻械枷鎖,檢繫其身,稱觀世音菩薩名者,皆悉斷壞,即得解脫。
這是觀世音菩薩救七難中的第六個-囚難,或稱為刑難。
「杻」是手銬,「械」是腳鐐,「枷」是戴在脖子上的木框,「鎖」是綁在身上的鐵鍊,都是古代的刑具,古裝劇常常可以看到,用到這樣的刑具,表示此人必定是身犯重罪,用以昭告世人,殺雞儆猴,有強烈的警惕作用。
「檢」是檢束、約束之意,「繫」是繫縛、捆綁之意。「檢繫其身」也就是被杻械枷鎖等刑具所限制住,人身無法隨意行動,不得自由。無論是罪有應得或無辜受害,都是過去惡業所感召的惡報,這時候如果可以至誠稱念觀音聖號,必蒙菩薩加被,杻械枷鎖等刑具,皆悉斷壞,可得脫離囹圄之災。
我們可能會有個疑惑,菩薩解救無罪之人,這當然合乎常理,絕對沒有問題,但是那些十惡不赦的人呢?為什麼要救他?豈不是太沒道理了嗎?我們應該知道,「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左傳‧宣公二年》云:「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佛陀亦說懺悔法門,都是給予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而稱念觀世音菩薩聖號,更需要有善根,不是你叫他念,他就願意念,最怕的是沒有一絲悔改之心,那就很糟糕了。
在《普門品》中,我們可以看到菩薩救苦救難的方便之道,如果是不小心犯錯,或者遭受冤枉,猶尚情有可原,但千萬不要以為,先做再說,縱使犯了錯,還有觀世音菩薩這個大靠山,反正只要虔誠稱念聖號,便可得菩薩救度,若是如此這般恣意妄為的話,那就真的無藥可救了。明知故犯,誰也救不了!
上面說的是有形的枷鎖,還有一種是無形的羈絆,那便是名利、恩愛。
有些人名片上寫滿了頭銜,看似光鮮亮麗,每天飯局應接不暇,窮於應付,怎麼推也推不掉,甚至熬夜爆肝,把身體都搞壞了。為了虛名假利,如果連命都沒了,還有什麼意思呢?「名韁利鎖」,一個人被名利所束縛,追求如韁繩的功名,如鎖鏈的利祿,不正是被無形枷鎖所牽制嗎?
另外,愛戀執取也是枷鎖。兩個人感情濃厚,情意綿綿,看似恩愛甜蜜,卻伴隨著煩惱情緒,整天擔心小三、小王,愛不到便以死相逼、同歸於盡,有愛勞心,不愛傷神。有個笑話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偏偏小三又要來盜墓!
恩愛還不止於男女之間,父母對兒女的疼惜與憂慮是一輩子的,大大小小的事都要管,所有的事都放心不下,社會上有太多的媽寶,一大堆人患有公主病。如果什麼事都幫兒女做好,到最後,他會認為那是你要做的、你應該做的,有些人都成年了,卻連簡單的生活小事都不會,不用怪誰,父母自己造成的。兒孫自有兒孫福,照顧得了一時,照顧不了一世,該放手就得放手,這些都是無形的綑綁,不得自由。
人活在這個世間,還真避免不了名利恩愛的糾纏,有時候是苦了自己,更苦了他人,甚至變成情緒勒索,互相牽制,彼此苦惱,那麼就更應該常念南無觀世音菩薩,讓自己解脫束縛,也不要繫縛他人,雙方都能自由自在,無所拘束。
有形的枷鎖,終究有止盡的一天,而無形的枷鎖,卻可能會生生世世纏著我們,何不尋求解脫自在?慎思之。《四十二章經》云:「佛言:『人從愛欲生憂,從憂生怖。若離於愛,何憂何怖?』」人有了貪愛欲望,衍生了種種憂愁,有了憂愁,產生了各種恐懼怖畏。想要沒有驚怖、憂愁,那就要遠離愛欲貪戀。
魏晉南北朝劉宋時代,張暢平時信奉觀世音菩薩。南譙王劉義宣謀劃起兵造反,張暢不願意與之同流合污,南譙王唯恐張暢去告密,所以暗中要殺了他,可是夜裡南譙王卻做了一個夢,觀世音菩薩告訴他說:「你不可以殺害張暢。」
南譙王雖然心裡納悶,卻也不敢輕舉妄動,及至事跡敗露,南僑王被捕入獄。張暢去牢裡探監,安慰南譙王,並虔誠的為他誦了一千遍的《觀世音經》,誦完之後,身上的鎖鏈全部都斷裂了,獄卒再換新的刑具,說也奇怪,依然是斷裂。獄吏就把這件事呈報上去,皇上聽到持誦《觀世音經》的不可思議,於是便不再追究,釋放了南譙王。
這是觀世音菩薩大悲護念,救枷鎖難,免離囚禁的實證。(出自《太平廣記》卷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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