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howto
探索
學伴
競賽
資源
書籍
Podcasts
贊助
社群
會員登入
註冊會員
搜尋
×
書籍
Podcast
首頁
搜尋
我的知識庫
首頁
Podcasts
理柏法律稅務包
最高行政法院97年度判字第550號關於營利事業以經營團隊所擁有專門技術作價如未取得專利權形式上是否屬於所得稅法第 60 條無形資產之範圍?
最高行政法院97年度判字第550號關於營利事業以經營團隊所擁有專門技術作價如未取得專利權形式上是否屬於所得稅法第 60 條無形資產之範圍?
理柏法律稅務包
2022/04/18
|
00:06:32
|
Firstory
#business
從知識庫移除
儲存至知識庫
新增筆記
Play Episode
很抱歉,你的瀏覽器不支援 HTML5 格式影音播放,建議可以更換瀏覽器
內容描述
本集討論關於營利事業以經營團隊所擁有專門技術作價,如未取得專利權,形式上即不屬於所得稅法第 60 條無形資產之範圍分析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歡迎回家
×
使用 Google 帳號登入
免費加入 Yohowto
×
使用 Google 帳號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