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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世界的經濟學》第五課:多人世界的交換行為

《真實世界的經濟學》第五課:多人世界的交換行為

巴斯夏的蠟燭工坊

2020/09/27 | 00:17:17 | SoundOn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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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多人世界的交換行為》

歡迎收聽巴斯夏的蠟燭工坊,我是子旭,讓不懂數學的你也能學好經濟學。

魯賓遜的生活因為他的努力而漸漸多采多姿了起來,某一天當他走在沙灘巡視的時候,突然看到了一個人倒在那邊,魯賓遜的孤單狀態被打破了,他會怎麼做呢?

一種可能性是,魯賓遜可能會像一頭野獸一樣,為了捍衛自己的地盤而把這個人給宰了,但魯賓遜出自於仁慈心,或者道德約束之類的觀念,他並沒有這麼做。於是魯賓遜給他做了急救處理,並且給了他一個名字——星期五,因為剛好今天就是星期五。

而魯賓遜之所以不殺了他的原因,更有可能是因為島上有許多尚未充分使用的資源,比起殺掉星期五這個選擇,很顯然地,有個人可以合作反而比單打獨鬥更有利於生存,他們可以進行使人變得更富足的勞動分工跟自願交換的過程。

亞當・斯密指出,物質生產的巨大增長歸功於勞動分工。斯密在《國富論》一書中,所使用的例子是製針。單獨一個工匠,很難在一天之內做出一枚針,儘管用盡了洪荒之力,一天也頂多只能做出一枚。但是在《國富論》中的那個小製針作坊,由於將製針的程序分成18道不同的工序,使得這樣的一個十人小作坊,一天可以生產高達48000枚針,平均下來,每個工匠一天可以製造4800枚。

勞動分工可以有更高產能的原因有三個,第一個是人們生活在不同的地方,在很多地方的優勢都有所不同。

第二個是,並非人人都有相同的能力,你擅長打籃球,我擅長馬拉松,每個人的特長有所不同。

第三個是,勞動分工使得人們能夠集中精神去增進技能,不需要花精力在不必要的技能之上——也就是能熟能生巧。

不過一些現代工業社會的批評者反而會轉過頭來批判這樣的專業化。他們會抱怨,在一個不斷提高勞動分工的體制中,人們的視野變得狹隘,完全成為了機器的小零件,工作單調乏味、不斷重複。

經濟學沒辦法解決這些抱怨,因為經濟學本來就不打算推薦某一種價值觀。經濟學沒辦法告訴你,你做了什麼樣的選擇,生活會更有趣、更豐富,也不會告訴你,假如你的選擇沒辦法讓你的物質生活過得更豐富、財富累積得更多,你的選擇就是錯的。

不過經濟學的確能夠告訴那些想把自己的欲求強加給整個社會的人:倘若沒有勞動分工,地球上的資源只能夠養活現有人口的一小部分。

亞當・斯密曾經舉過一個例子:
假如善用溫室技術的話,英格蘭的確能夠生產葡萄酒,但這麼做的意義其實不大,因為英國生產羊毛,而西班牙生產葡萄酒的話,兩國人民可以直接交易這兩種物品,而不需要在國內生產,這樣一來的話,兩國的人民都會變得更加富裕。

但若一國的地理位置不好,居民又沒有受過什麼教育,因此在生產所有的商品上都比另一個國家差的話,情況將會如何呢?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大衛.李嘉圖的「比較優勢定理」,雖然這個定理一開始是建基於貿易之上的,不過米塞斯認為這是一個普遍的原理,具有廣泛的適用性,適用所有的人類合作行為,因此米塞斯認為這個定理最好叫做「合作定律」。

比如麥克.喬丹是一個偉大的運動員,他的身體素質超凡出眾,也許他把他的技能用在其他地方,都能夠超凡入聖,也許他跑去當一名油漆工,也可以成為全世界最優秀的油漆工。

不過喬丹不太可能會粉刷自家的牆壁,即便他可能有一點實踐經驗,甚至比外面雇用來的油漆工幹得好得多,但他仍然會請其他人來代替他刷牆。我們要怎麼解釋這個狀況?

答案就是「比較優勢定理」。

雖然喬丹不論是打球還是刷牆,工作成果都是一等一的強,但喬丹在打球上有比較優勢,而他顧來的油漆工在刷牆上有比較優勢。為了方便從計算上理解,我們用工資率作為依據,再來進行比較。

假設喬丹雇用一名油漆工,時薪每小時五百元,但喬丹由於本身開外掛的關係,效率是他雇來的工人的兩倍。假定喬丹在市場上銷售自己的刷牆服務,價格是每小時一千元。

不過,假定喬丹打籃球每小時可以賺到三十萬元,同時喬丹雇用來的工人連投籃都不會,他打籃球每小時所得不會超過一塊錢。

也就是說,喬丹當油漆工有2:1的優勢,而當籃球明星卻有30萬:1的優勢。

只要他們合作,各自做自己更擅長的事,經過計算後,總產出會比兩個人把時間平均分配給刷油漆跟打籃球上還要更高。

不過,對於理解合作定理更重要的是,他們兩個人的處境都能獲得改善,至少用新台幣來衡量是這樣。

油漆工在兩份工作上都處於劣勢,但他依然能通過和喬丹交換刷牆服務,將產值翻倍。合作定律證明,透過勞動分工和自願交換進行合作,合乎了每一個人的物質利益。

把這個定律應用在國際貿易上的話,即便一個國家在生產所有商品方面都比另一個國家更差,但他仍然能透過比較優勢的領域,進行專業化,並且用來交換其他物品,這個劣勢國家依然能夠獲利。

不過合作定律表示的只是我們透過專業化可以獲得物質收益,他不考慮任何個人除了物質收益以外的其他偏好。所以情況仍有可能會是喬丹非常喜歡刷牆,呀跟不考慮雇用別人替他幹活。這又回到我們第一課所談論的老話題了,如果人們認為自動手修屋頂是在省錢,他們通常都是在犯錯。不過如果他們喜歡幹這份工作,比如覺得他幹這些工作的時候很療癒,那就代表他們獲得的金錢收益超過了他們的金錢損失。

接下來我們把視線重新拉回無人島,魯賓遜跟星期五都意識到,如果能發展出一套合作體系,那們他們兩個的生存機會將會大幅提高。

這兩個人發現,他們的生產活動並不是用來滿足「不特定大眾」的一般需求,所以最好事先把勞動進行分工。

按照門格爾的說法:「將人類經濟行為的複雜現象簡化為最簡單因素」這樣的指導,我們將先理解在簡單的環境,比如我們的小島,這當中進行的經濟交換。

假定這兩位已經決定合作,那他們接下來就必須為了「如何合作」而達成一項協議。魯賓遜因為手很巧,就負責製作捕鼠器,星期五因為體力好,就負責打獵。

但問題來了,他們應該要如何分配多少的工作才最合適?又要如何相信自己和對方相比起來並不吃虧呢?

光靠「良好的意圖」是沒辦法達成任何成就的。蘇聯的歷史說明,把勞動績效和勞動者的利益區分開來有著無法避免的困難。就算蘇聯成功創造出了一批「社會主義新人」,他們只關心同志們的福利,要他們進行高效率的生產依然有不可跨越的障礙存在———他們要如何準確知道接下來要生產什麼?生產多少?用什麼資源生產?

舉個例子,假如我把時間花費在繪畫上,我相信他們可以帶給我周遭的人們快樂,但如果沒人喜歡我的作品,我除了是在浪費時間以外,同時也在浪費紙張、顏料等資源,這會使得他們的滿足感遭到損失,甚至我四處閒晃對他們來說還會更好。

在缺乏市場價格機制的情況下,消費者沒辦法將他們的相對價值觀告訴給生產者。

而解決這問題的方法就是「人際交換」。

魯賓遜跟星期五之間必須認識到一件事,便是他們之間所進行的交換必須是自願的。魯賓遜可以藉由一定數量的捕鼠陷阱和星期五換獵物,但如果今天是星期五手上拿了根棍子威脅魯賓遜,並從他手中奪走老鼠,可以肯定的是,這種交換當中受益的只有兩者當中的一人而已。

而邊際效用遞減定律則可以解釋他們制定的交換率,接下來就來為各位講解一下邊際效用遞減定律是怎麼一回事。

想像這座島上,老鼠和捕鼠器的市場會發生什麼事。

先從沒有抓到老鼠,也沒有設置好捕鼠器開始。在這時間點,星期五能提供給魯賓遜的第一隻老鼠,對魯賓遜來說價值比較高——畢竟,沒有這隻老鼠,他可能會先餓死。

同樣的,第一個捕鼠器對星期五的價值也是很高的,因為第一個捕鼠器可以極大的提升他的捕獲量,因為他可以把陷阱放在島上老鼠出沒最頻繁的地方。

假設魯賓遜認為他的第一個捕鼠器,至少要換到三隻老鼠,而星期五則是為了換到捕鼠器,最多願意出到五隻老鼠。那我們就先假定他們的成交價是中間價,也就是一個捕鼠器換四隻老鼠。

而我們的交易者所得到的下一單位的價值,都會低於第一個單位。由於魯賓遜的老鼠供應量在增加,因此對他來說,每一隻新老鼠都不比前一隻老鼠那麼重要。一但他捕獲的老鼠滿足了當天的需要,他可能會把他們煙燻保存,以備日後不時之需。

另一方面,星期五不會認為第二個捕鼠器有第一個那麼重要,畢竟他只能在老鼠第二頻繁出現的地方設置捕鼠器,因此每一個捕鼠器的重要性都不如前一個。

同樣的,我們的交易者,每放棄一個物品,對於他來說,都比放棄的前一個單位價值還要高。這是因為他們將會按照自己的評價,首先放棄最不重要的用途。

行動人將會先放棄物品價值最低的用途,然後是價值第二低的….以此類推。

魯賓遜每製造一個捕鼠器都會需要犧牲額外的休息時間,隨著每一次的犧牲,他剩下來的休息時間會越來越少。起初放棄的幾個休息單位,對他來說很享受,但不久後,為了保持身體健康,他會開始增加休息時間。

因此在完成第一筆交易後,魯賓遜手上會擁有四隻老鼠,他不再對老鼠有這麼高的渴望了。同樣的,在擁有第一個捕鼠器後,星期五能夠得到的下一個捕鼠器,對他來說價值會相對比較低。

最重要的一點是,一次交換的發生,並不意味著交換物的價值對於兩者之間是等價的。只能說明他們對於所交換的物品的評價不同這一個事實,因而使他們進行交換,而換到他們其中有一方認為不划算為止。

門格爾指出,認為「交換發生在評價相等的點上」,這個觀念會帶來謬論。如果兩個人在交換的時候,認為他們交換得來的物品的價值,等於他們交換出去的物品的價值,那麼我們根本沒有理由認為,他們晚點不會把東西交換回來。

如果你把房子賣了一千萬,那麼就代表你對一千萬的評價高於你對房子的評價。反過來說,跟你買房子的人,認為房子的評價高於他手中的一千萬的評價。

如果你們兩個對於彼此手上擁有的房子與一千萬的評價相等,那就代表著你們很有可能會來來回回的交換房子。

但如果我們從「人的行為」這個觀點對交換進行思考,我們就會看到,人們不會僅僅為了「獲得交換本身帶來的樂趣」而進行交換。進行交易的雙方,都必須認為交換之後,他們的處境會改善,而這是所有行為的先決條件——行爲人必須覺得行動會改善他的滿足狀態。

不過我們依然能聽說一些例子,比如一個人在買東西的時候被敲竹槓。但我們要先排除說這個話的人是在談論物品的品質,因為這是詐欺,而不是敲竹槓。

比如星期一上班的時候,你的一位同事跑來跟你說:「星期天的時候我們去打了一場棒球賽,結果花了150元買了一瓶啤酒喝,根本被敲竹槓了!」

然而只要你有了正確的經濟學觀念,你就會知道,只要他買啤酒時不是出於受騙或者被暴力脅迫,而且是確確實實買到了啤酒,而不是假貨,那麼他就是認為那瓶啤酒的價值高於150元。否則他為什麼會掏錢出來買呢?

如果他真的認為150元的價值比那瓶啤酒還高,他一定會死死地把那150元抓在手裡,然後轉身離開那個商人。

所以朋友那句話背後真正的意思其實是:希望啤酒能便宜一點。

但我們都知道,大家都希望放棄得更少、得到的更多,換句話說,就是希望提高我們的收益。這正是所有人的行為的普遍基礎,既然我們都試圖改善我們的現況,我們就沒有理由指望其他人不跟著這個規律行事。

以上是我們今天的課程內容,這次更新拖了比較久的時間,還希望大家多多包涵,老樣子,如果你對於內容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到我們的粉絲專頁留言提問,我們也開了一個蠟燭工坊的telegram群組,有興趣的朋友也很歡迎加入,讓我們一起學習更多的經濟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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