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到處雲遊三個月
出家僧伽安居一處
精進聞思,勤修道業
安居,也叫夏安居、雨安居,坐夏、夏坐。按印度的傳統,一年分為三季,每季四個月,分別是熱季、雨季和涼季。從這些名稱中,就可看出各自的氣候特點,即炎熱、多雨和涼爽。以中國的農曆計算,四月十六日到八月十五日這段時間為雨季。在此期間,僧人不能外出參學,而應定居一處,精進聞思,勤修道業,於戒定慧三學有所增長。
安居並不是佛教特有的,而是印度各宗教共有的傳統。佛教僧團成立之初,並沒有安居制度。律典記載,當時有些僧人終年在外雲遊,在雨季,由於暴雨漲水,涉水行路時就會漂失衣缽、坐具等,狼狽不堪,威儀頓失。結果引起居士們的譏嫌,認為鳥獸都有巢窟住處,僧人也應該定期潛修。所以,佛陀就確立了安居制度,規定僧人在每年雨季有三個月的定期專修,聞思法義,靜坐禪觀。安居的另一個緣起,則是為了避免傷害生命。因為夏季是草木生長、動物繁殖的季節,四處都是蟲蟻,行走在外,容易踐踏草木,斷他命根。只在特定範圍內活動,也是為了護生起見。
對於今天的出家人來說,安居尤其重要。因為現在的出家人事務繁忙,如果終年忙於做事,沒有一定時間用來專修,以此增長道業,檢討心行,時間長了,很容易陷入做事的串習中,做出一堆名聞利養和人我是非,甚至和在家人沒有多少差別。
本篇名為“安居策修”,安居,即在事先劃定的界內安住,不能隨意外出。當然,有特殊情況也可請假,稱為受日。策修,即勤策三業,進修心行。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長;未生惡令不生,已生惡令滅除。《資持記》的解說,是“形心攝靜曰安,要期在住曰居;隨時警勵曰策,三業逐善曰修”,非常精闢。
夫靜處思微,道之正軌。理須假日追功,策進心行。隨緣托處,志唯尚益。不許馳散,亂道妨業。故《律》通制三時,意存據道。
文偏約夏月,情在三過:一、無事遊行,妨修出業。二、損傷物命,違慈實深。三、所為既非,故招世謗。以斯之過,教興在茲。
然諸義不無,指歸護命故,夏中方尺之地,悉並有蟲。即《正法念經》
雲:夏中除大小便,餘則加趺而坐。
故知護命為重,佛深制之。必反聖言,罪在不請。結業自纏,永流苦海。極誡如此,依文敬之。
初中分五:一、安居緣,二、分房法,三、作法不同,四、夏內遇緣成不,五、迦提五利,解界是非。
首先,道宣律師通過前言說明了安居的意義和作用。
“夫靜處思微,道之正軌。”靜處,靜坐,或指安靜的修道環境。思微,觀照諸法實相。安住一處,靜心禪修,思維並踐行戒定慧三學,這是走上解脫道乃至菩提道的正確途徑。
理須假日追功,策進心行。”假日,限定時間,如結夏為期三月。追功,加功用行。策進,鞭策和改善。這就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全力以赴地用功辦道,調整心行,於道業日有增益,證增上果。即使不曾證果,也是種下證果之因。修行,無非是把心從貪嗔癡的串習中調整出來,安住在戒定慧的軌道上。如果用一句話來概括安居,那就是“勤修戒定慧,息滅貪嗔癡”。
“隨緣托處,志唯尚益。”凡夫往往心隨境轉,所以修行需要有良好的外緣。在安居期間,必須選擇一個如法處所,或是城市寺院,或是林野蘭若,或是岩穴山洞,隨緣而定。所謂如法,就是遠離五種過失,具體內容會在下面介紹。當然,僅有外緣還不夠,關鍵要有正確的發心。安居的發心大體有三種,一是為了個人修行,二是為了利益他人,三是為了料理三寶事。正確的發心,應該是希求出離解脫,進而自利利他,續佛慧命。………
本篇還附帶說明了受日的問題,這也是《安居篇》的一個重點。受日,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請假。安居期間,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處理,也是可以請假的。至於可以請多少天假,又以什麼理由請假,在受日這部分有詳細說明,幾乎占了《安居篇》近半的篇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