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有關清代法制的入門書,剖析清代法制的結構與實踐面向。
第一編分析「清代法制」的結構與內涵,提問「清代法制是什麼」,分析《大清律例》法典體例,「律」與「例」的關係及「例」在清代的變遷。從《刑科題本》說明知縣、知府、按察使、巡撫等如何運用《大清律例》進行審判,探討清代法律人的培養並從旌表與凌遲制度說明清代如何強化三綱五倫上、下不平等關係。
第二編聚焦探討清代法制的研究現況,反思21世紀研究清代法制的挑戰,並比較《唐律》與《大清律例》,凸顯清代法制的獨特結構。
這是一本有關清代法制的入門書,剖析清代法制的結構與實踐面向。
第一編分析「清代法制」的結構與內涵,提問「清代法制是什麼」,分析《大清律例》法典體例,「律」與「例」的關係及「例」在清代的變遷。從《刑科題本》說明知縣、知府、按察使、巡撫等如何運用《大清律例》進行審判,探討清代法律人的培養並從旌表與凌遲制度說明清代如何強化三綱五倫上、下不平等關係。
第二編聚焦探討清代法制的研究現況,反思21世紀研究清代法制的挑戰,並比較《唐律》與《大清律例》,凸顯清代法制的獨特結構。
自 序
第一編 清代重要的法律:《大清律例》
第一章 清代的法制是什麼──一個當代法理學的提問
一、前 言/3
二、清代法制研究方法:「清代的法律是什麼?」── 一個當代法理學的提問/4
三、結 論/14
第二章 《大清律例》的法典體例
一、前 言/17
二、《大清律例》與《大明律》的相同與相異之處/18
三、《大清律例》法典結構分析──與《唐律》體例進行比較/22
四、《大明律》或《大清律例》法典體例變化對於中國法制發展的意義/27
五、結 論/31
第三章 《大清律例》的「律」與「例」及清代其他法規範
一、前 言/33
二、《大清律例》的「律」與「例」的結構/35
三、《大清律例》的各篇與各部會《則例》的關係/48
四、《大清律例》與各省《省例》的關係/51
五、結 論/57
第四章 《大清律例》中「例」的結構與變化
一、前 言/59
二、《大清律例》「例」的內涵及其在明朝與清代的變遷/62
三、《大清律例》中「例」的基本結構/66
四、再談清代法律的真實面貌為何?/71
五、結 論/74
第五章 清代法律的特色──比較法觀察
一、前 言/77
二、清代法制與當代歐陸法制相同之處──「法典」作為法規範形式/80
三、清代法制與歐洲當代法制相異之處──不同秩序觀/87
四、審判制度設計的差異──「民刑分立」與「重罪與細事」審判制度的區別/91
五、比較歐陸當代與清代審判制度設計的差異──以第三人在訴訟的角色為中心/101
六、結 論/104
第六章 清代《刑科題本》──《大清律例》的實踐紀錄
一、前 言/107
二、《刑科題本》檔案在臺灣中央研究院的收藏狀況/109
三、內閣《題本》作為研究清代法制的重要文書/112
四、內閣《刑科題本》「婚姻姦情類檔案」對於清代法制研究的意義/120
五、從內閣《刑科題本》「婚姻姦情類檔案」分析清代案件類型/122
六、結 論/127
第七章 再談《大清律例》的實際運作──以《刑科題本》及《黃冊》為中心
一、前 言/129
二、《刑科題本》:有關清代《大清律例》的實際運作紀錄/131
三、從《黃冊》看《大清律例》的實際運作情形/137
四、再談《刑科題本》如何記錄個別案件/140
五、一件《刑科題本》內容分析/146
六、「強姦未成,但經調戲本婦羞忿自盡案」與旌表制度/151
七、結 論/154
第八章 旌表與凌遲──《禮部則例》與《大清律例》對於婦女的規訓
一、前 言/157
二、《欽定禮部則例》中有關旌表制度的規定/158
三、《大清律例》透過凌遲制度處罰女性的不貞/176
四、結 論/193
第九章 清代法律人的培養
一、前 言/195
二、二十世紀初西方人對於清代負責審判者法律知識的質疑/196
三、清代負責審判工作者及其審判的依據/199
四、清代對於審判工作者的法律能力培養/201
五、傳統中國的法律文化──從唐到清的法律傳承關係/205
六、比較清代與臺灣當代法律文化與法律教育/218
七、結 論/225
第二編 清代法制之研究
第十章 清代法制研究對於華人社會的意義
一、中國法制史研究在當代臺灣法學教育處境/229
二、傳統(清代)法制的內在精神或許依舊影響並支配華人思維/231
三、從社會爭議議題觀察傳統中國法律對於當代臺灣的影響/234
四、再談當代法律人研究清代法制的意義/241
五、結 論/243
第十一章 清代法制的研究狀況
一、前 言/245
二、1960年代有關清代法制史的研究──以瞿同祖的研究為例/246
三、1970年代美國清代法制史研究──《中華帝國的法律》及《讀例存疑》/249
四、1970年代開始在臺灣的清代法制史研究成果/251
五、二十世紀九○年代開始興盛的清代法制研究/256
六、二十一世紀清代法制研究的出版/259
七、結 論/265
第十二章 二十一世紀清代法制研究的挑戰──反思法律、法學與歷史的關係
一、前 言/269
二、重新評價二十世紀以來有關中國傳統法制研究成果/273
三、如何從法規範的觀點進行清代法制研究──哪些史料是法制史研究對象/280
四、在東亞地區有必要重思法律、法學與歷史的關係/291
五、華人社會在反思法律、法學與歷史關係時的挑戰不同於德國歷史法學者/294
六、結 論/295
第十三章 清代與唐朝的規範體系──以《唐律》及《大清律例》為中心
一、前 言/297
二、唐朝的《唐律》與令、格與式等法規範的關係/298
三、《大清律例》跟清代各部會《則例》或省的法規範關係/302
四、《唐律》與唐朝其他社會規範的關係──以《德禮》為例/307
五、《大清律例》與清代「禮」的社會規範關係/309
第十四章 中國傳統法典體例的變遷──以《唐律》及《大清律例》為核心
一、前 言/313
二、《唐律》的法典體例:十二篇三十卷的體例/315
三、《大清律例》法典形式與《唐律》的差別/322
四、結 論/324
作者簡介
陳惠馨
現 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退休教授
學 歷
德國雷根斯堡大學(University Regensburg)法學博士
經 歷
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1989-2019)
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2007-2009)
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所長(2005-2007)
中國法制史學會第16、17屆理事長(2015年3月-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