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法執法機關針對標準必要專利權利濫用問題,過往著重於權利濫用行為發生後,違反「獨占」之末端救濟;然競爭法執法機關亦可以結合管制為手段,對標準必要專利予以頭端事前規制。
本書以微軟/諾基亞結合申報案為起源,分析臺灣、歐盟、中國大陸競爭法執法機關之見解,探討涉及標準必要專利之結合管制。
本書特色
以微軟/諾基亞結合申報案為導論,探討競爭法執法機關透過結合管制為手段,事前避免標準必要專利權利濫用的可能性,極具實用性。
競爭法執法機關針對標準必要專利權利濫用問題,過往著重於權利濫用行為發生後,違反「獨占」之末端救濟;然競爭法執法機關亦可以結合管制為手段,對標準必要專利予以頭端事前規制。
本書以微軟/諾基亞結合申報案為起源,分析臺灣、歐盟、中國大陸競爭法執法機關之見解,探討涉及標準必要專利之結合管制。
本書特色
以微軟/諾基亞結合申報案為導論,探討競爭法執法機關透過結合管制為手段,事前避免標準必要專利權利濫用的可能性,極具實用性。
致謝詞
序言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第二節 研究目的
第三節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架構
第二章 標準必要專利及其衍生之爭議
第一節 標準與標準必要專利
第二節 標準必要專利與FRAND承諾之限制
第三節 標準必要專利所衍生之競爭法紛爭
第四節 藉規範性結合管制降低紛爭之必要性
第三章 我國公平法結合管制規範與智慧財產權
第一節 我國結合管制之規範
第二節 我國結合管制類型與審理程序
第三節 我國結合管制中之決定結果與附款
第四節 智慧財產權於我國結合管制之特殊性
第四章 自司法實務的角度論標準必要專利對我國結合審查之影響
第一節 以微軟/諾基亞案結合發展為例
第二節 我國微軟/諾基亞案之始末
第三節 微軟/諾基亞案重要的國外決定書
第四節 經濟分析於微軟/諾基亞案之應用
第五節 我國微軟/諾基亞案相關決定書、判決可再思索之問題
第五章 與標準必要專利相關結合審查模式之建議
第一節 將標準必要專利於結合審查的特殊性納入考慮
第二節 釐清具有標準必要專利事業之結合態樣
第三節 具有標準必要專利事業結合案中市占率、銷售額之判斷
第四節 標準必要專利權人是否納入結合管制尚待釐清
第五節 善用標準必要專利結合決定之附款
第六節 落實標準必要專利結合的事後監督
第七節 斟酌標準必要專利事業結合審查模式的建立與否
第六章 結論
參考文獻
附錄
一、我國、美國、歐盟及中國大陸結合申報條件比較表
二、我國微軟/諾基亞公平會結合決定書摘要表
三、我國微軟/諾基亞案行政院訴願決定書摘要表
四、微軟/諾基亞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見解摘要表
五、微軟/諾基亞案最高行政法院見解摘要表
六、歐盟微軟/諾基亞結合決定書摘要表
七、中國大陸微軟/諾基亞案結合決定書摘要表
作者簡介
李昱恆
現職
執業律師
學歷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博士生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碩士
國立臺北大學法學士輔系電機工程學系
經歷
律師事務所律師
科技公司法務專員
研究領域
公平交易法、智慧財產權法、不動產相關法規
王銘勇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
大眾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全國律師聯合會競爭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學術領域
公平交易法、公司法、智財與商業事件訴訟、營業秘密、網路犯罪
著作
期刊
〈撤銷股東會決議訴訟與商業事件審理新制〉
〈公平交易正當行政程序—— 以處分前程序為核心〉
〈網路侵害境外營業秘密罪〉
范建得
學歷
美國普傑桑大學法律博士
現職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兼任清華大學研發處研究倫理辦公室主任
主持清華大學生物倫理與法律中心、清華大學區塊鏈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
學術領域
公平交易法、經濟法、智慧財產權法、區塊鏈法律與政策、生物科技法、能源及自然資源法、研究倫理等
著作
《公平交易法:獨占.結合.聯合市場力量之管制》
《公平交易法:不公平競爭》
《不實廣告》
《公平交易法Q&A:範例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