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看到電影「辛德勒名單」的一幕,一個斷手的猶太人,因為士兵認為他對納粹毫無用處,便直接槍斃了他。仔細想想,如果不是因為憲法規定的落實,我:一個斷手的台灣人,也會成為專制國家的可悲亡魂。在這裡,可以瞭解人民因憲法而幸福。如果一個國家的憲法規定,尤其是對人民的基本權保障規定,真正落實在人民的生活中,人民的幸福才有可能。憲法貴在實踐,憲法教育是實踐的基礎。之前寫了一本憲法教科書,以為達到了「白話憲法」的目的。後來才發現,那只是對法律人而言。這本「人權、民主與法治:當人民遇到憲法」,不僅是專門針對一般民眾而寫的人權法學論叢(一)通識論,而且也可用於憲法的通識教育上。這本書期許全民都能看懂,奠立全民人權與憲法教育的基石,養成全民的人權與憲法認知,並對台灣邁向自由民主法治的憲政國家,做出可能的貢獻。
人權、民主與法治:當人民遇到憲法(六版)
內容描述
目錄大綱
獻 詞
六版序——以生命權國家保護義務為核心的法治國防疫措施
序 言——因憲法而幸福
本書引註格式說明
Ⅰ 前言:當人民遇到憲法/1
§1 人民、法律與憲法/1
壹、人民與法律/1
貳、人民與憲法/2
§2 憲法教育與憲法文化/3
壹、憲法與教育/3
貳、自由民主法治的執政口號與憲法文化真實/5
參、自由的憲法文化與教育/6
肆、民主的憲法文化與教育/7
伍、法治的文化與憲法教育/8
陸、憲法教育的未來/10
§3 當人民遇到憲法/12
Ⅱ 人民對憲法的基本瞭解/17
§1 憲法的功能與特性/17
壹、憲法的功能/17
貳、憲法的特性/19
§2 憲法的制定與修改/22
壹、憲法的制定/22
貳、憲法的修改/24
§3 以人民為本的憲法基本原則/27
壹、民主共和國/28
貳、法治國/37
參、社會國/50
肆、多元文化國/54
Ⅲ 人民在憲法上的權利與義務/61
§1 人民基本人權的發展/61
§2 人民基本人權的本質/62
壹、人民的自我實現作為基本人權的目的/62
貳、以自我實現為核心的基本人權規範體系/63
參、基本人權作為人民自我實現的規範/63
§3 人民基本人權的保障內涵/64
壹、防禦國家侵害的防禦權保障內涵/65
貳、要求國家給付的社會基本人權保障內涵/65
§4 人民基本人權的保護對象/68
§5 人民基本人權的內涵/69
壹、平等權/70
貳、人身自由/75
參、人民不受軍審自由/83
肆、居住自由/86
伍、遷徙自由/90
陸、言論自由/92
柒、學術自由/101
捌、著作自由/108
玖、出版自由/110
拾、祕密通訊自由/115
拾壹、宗教自由/118
拾貳、集會自由/126
拾參、結社自由/131
拾肆、生存權/135
拾伍、工作權/140
拾陸、財產權/145
拾柒、權利救濟請求權/149
拾捌、參政權/154
拾玖、應考試服公職權/162
貳拾、教育基本權/165
貳壹、概括基本權/172
§6 人民基本人權的限制/178
壹、確定基本人權的保護法益/179
貳、基本人權保護法益是否受侵犯/180
參、從形式的規範面看限制的合憲性/181
肆、從實質的手段面看限制的合憲性/184
§7 人民基本人權的救濟/188
壹、違憲審查制度的原由/188
貳、違憲審查制度的類型/189
參、我國的違憲審查制度/189
§8 人民在憲法上的義務/190
壹、納稅義務/191
貳、服兵役義務/194
Ⅳ 人民對憲法上國家組織的瞭解/197
§1 國家組織與基本原則的聯結/197
壹、民主共和原則對國家組織的要求/197
貳、法治國原則對國家組織的要求/200
§2 總 統/203
壹、總統的定位/203
貳、總統的產生/205
參、總統的職權/207
肆、總統的特別義務與權利/213
§3 行政院/214
壹、行政院的地位與組織/214
貳、行政院長的產生/215
參、行政院的職權/216
肆、行政院與立法院的互動/216
§4 立法院/218
壹、立法院的定位/218
貳、立法院的組成/218
參、立法院的職權/219
肆、立法委員的特別權利/224
§5 司法院/225
壹、司法院的地位與組織/225
貳、司法院的職權與界限/226
參、大法官的職權/228
肆、司法獨立/230
§6 考試院/233
壹、考試院的地位與組織/233
貳、考試院的職權/234
§7 監察院/235
壹、監察院的定位/235
貳、監察院的職權/235
§8 地方自治團體/237
壹、地方自治團體的地位/237
貳、中央與地方權限的劃分/238
參、地方自治團體層級的權力分立/239
參考文獻/241
索 引/245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許育典
現 職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歐洲當代台灣研究中心(ERCCT)諮詢委員
澳門法學學術顧問委員
中華民國憲法學會理事
台灣教育法學會常務監事
台灣法學會理事
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委員
教育部法規委員
台灣經濟研究院顧問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冤獄賠償事件求償審查委員會委員
學 歷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杜賓根大學宗教學院研究
德國哥廷根及杜賓根大學教育學院研究
經 歷
台南市副市長
國立成功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
國立成功大學當代人權暨永續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
國立成功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
國立成功大學課外活動指導組主任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特聘教授
德國洪堡學術基金會研究獎學金(2006-2007)
德國洪堡學術基金會資深學者研究獎學金(2014、2018)
國科會暨德國學術交流總署研究獎助(2003、2004、2005)
中華民國第47屆十大傑出青年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委員
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法規委員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雲嘉南分會召集人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檢察署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
台南地方法院冤獄賠償事件求償審查委員會委員
台南市文化古蹟、公共藝術、地價評議、市地重劃、區段徵收、教師申訴、非營利幼兒園審議、私立學校諮詢、學校午餐輔導、長照機構爭議處理、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兼召集人
台南市廉政、都市計畫、教育審議、兒少保障、家暴防治、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兼副召集人
台南市不動產估價師懲戒委員會主任委員
台南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台南市法規審議、訴願審議、特殊教育、長期照顧推動、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農地重劃審議協調會委員會委員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監事
財團法人永續台灣文教基金會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