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2017年《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2018年《客家基本法》、2019年《國家語言發展法》,及審議中《客家語言發展法(草案)》等法律,不但形塑出臺灣的國家語言政策,而且積極地實現臺灣各固有族群的語言權利。本書以語言人權為理論基礎,探討國際人權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七條)及聯合國機制對少數群體語言權利之制度安排及演繹,並以語言法律、語言專責機關、語言監察為分析構面,就加拿大法語(魁北克模式、安大略模式)、英國(威爾斯語、蘇格蘭蓋爾語)為比較研究對象,並回饋臺灣(客語、原住民族語)之語言政策發展。本書通過嚴謹的雙向匿名學術審查機制,為重要的少數群體語言政策學術著作。
少數群體語言權利:加拿大、英國、臺灣語言政策之比較
內容描述
目錄大綱
第一章 導論
第二章 少數群體權利理論基礎
第三章 國際人權標準在國內法實踐
第四章 憲政體制與少數群體語言
第五章 加拿大法語群體語言權利
第六章 英國少數群體語言權利
第七章 臺灣少數族群語言權利
第八章 結論與政策建議
參考文獻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王保鍵
現職為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苗栗客家人,擁有法學(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及政治學(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研究所)雙博士,並獲得中山獎學金獎助至英國南安普敦大學修習博士課程。曾任中央選舉委員會科長、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科長、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股長、國立臺灣大學客家研究中心特約助理員兼執行長。現兼任財團法人桃園市客家文化基金會董事、桃園市客家事務輔導團委員、客家委員會諮詢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