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是學習民法的起手式,其所揭示的原則貫穿整部民法的經脈。本書採有別於體系書的寫法,用逐條釋義的方式來編纂,主要是讓讀者可具體掌握實體法之條文內容,並與體系書互為經緯地閱讀,另一方面,也方便實務工作者作為工具書,能快速查閱。選摘的內容,由淺入深,盼能兼顧廣度與深度,也在書中標示出難易,供讀者配合己身之需要研讀。
民法總則逐條釋義
內容描述
目錄大綱
作者序
凡 例
‧前 導 民法總則之結構/1
‧第一章 法 例/3
‧第二章 權利主體(人)/23
1.自然人/25
1-1權利能力/26
1-2行為能力/38
1-3人格保護/46
1-4住所地/51
2.法人/55
2-1法人通則/57
2-2法人各論──社團法人/80
2-3法人各論──財團法人/96
2-4設立中的法人/103
‧第三章 權利客體(物)/105
‧第四章 法律行為/121
1.通則/127
2.行為能力/143
3.意思表示/159
3-1意思表示之瑕疵/163
3-2意思表示之生效、撤回、達到與解釋/198
4.條件與期限/208
5.代理/224
6.無效及撤銷/244
‧第五章 期日與期間/265
‧第六章 消滅時效/275
1.消滅時效之期間與起算/278
2.消滅時效之障礙事由/285
2-1消滅時效之中斷/286
2-2消滅時效之不完成/297
3.消滅時效完成之效力/301
‧第七章 權利之行使/307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邱玟惠
現 職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
台灣醫事法學會理事長
東吳大學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
學 歷
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學士
日本國立筑波大學經營政策研究科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博士
經 歷
台灣經濟研究院高級助理研究員
台灣醫事法學會秘書長、常務理事
東吳大學醫事法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