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二級二審制自89年7月1日起施行,成立臺北、臺中、高雄三所高等行政法院,及改制原行政法院為最高行政法院,奠定行政訴訟保障人民權利及確保行政權合法行使之基礎,因適逢行政訴訟新制實施二十週年,本院訂於109年11月2日至11月6日於法官學院舉辦「行政訴訟新制二十週年研討會」,因具歷史紀念意義,且研討會內容涵蓋數位科技的法治課題、土地行政爭訟、稅務行政訴訟、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大法官平等權解釋、不當勞動、特別權力關係、都市計畫及行政程序等相關議題,甚具參考價值,爰邀集各講座(含報告人及與談人)撰文,並編印「行政訴訟新制二十週年研討會」會議實錄,供學術研究及實務運作之參考。
行政訴訟新制二十週年研討會會議實錄[軟精裝]
內容描述
目錄大綱
壹、議程表
貳、行政訴訟新制二十週年回顧與展望暨德國行政法院法逐條釋義新書發表會
參、大法官平等權解釋會通釋義
肆、《土地行政爭訟之回顧與展望》區段徵收制度若干爭議法律議題之探討─以行政法院相關裁判見解為中心素材
伍、稅務訴訟上總額主義之引進與稅法體系之因應調整
陸、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實施二週年之觀察
柒、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之實務發展 : 以裁決決定在法院救濟為中心
捌、特別權力關係之回顧與行政救濟之展望
玖、我國空間計劃行政爭訟法制及實務之檢視與展望 - 由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出發
拾、從行政程序構造與行政法律關係反思「多階段處分」與「多階段程序」的學理概念與司法實踐
拾壹、會議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