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規定治理國家的基本國策、國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機構的組織、職權和運作方式,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本書以緒論引導讀者認識憲法的意義、種類、特性、原則等,繼之綜觀從清末至今的憲政發展史。第三章起闡述我國憲法各章的內容。
書中亦就我國憲法所依據的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對我國的立國精神做一綜合陳述,以及其在憲法各相關部分中的具體呈現。
第六版除了對引用有關法律或法律條文有變更者逐一修改外,主要的增改內容在於大法官會議已於民國109年改名為憲法法庭,而原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亦改為「憲法訴訟法」,大法官會議的組織與職權亦將於民國111年1月4日起,由憲法法庭取代。
各章章末習題為問答題,須由讀者從該章內容整理歸納或自行申論,不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