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上週未完的案例,利欲薰心的我並沒有學乖,所以還想要把那二十萬緊緊的留在我們荷包裡,想說這大白天去看兇宅有什麼好怕的呢?昨天晚上都沒事了今天也應該可以過關,做完這個案子就不再接了,這種苟且的心態差一點就讓我留在那裡跟衪作伴了!
白天的確比較安全,但如果惹上了不該惹的對象,對方其實是沒有在分白天與黑夜的喔!!
我是Hans,歡迎一同加入說『詭』講『鬼』的行列!